基建部部门2018年9月工作计划 |
重点工作主要工作目标 | 具体工作内容 | 工作结果 |
1、加强服务意识、改善师生办公、教学环境 | 1.配合总务部完善公租房配套设施建设 | 完成 |
2、进一步完善学院教学条件建设,保障教学工作有序推进 | 2.完成动物中心电梯安装 | 完成 |
| 3.完成基础医学楼眼视光实训中心装修改造施工 | 完成 |
| 4.配合教务部推进口腔实验室建设 | 完成 |
3、基建部职能工作 | 5.完成第二教学楼空闲用地开学后水坑加固工作 | 完成 |
| 6.完成各项日常维修工作 | 完成 |
| 7.对本部门固定资产进行清查 | 完成 |
基建部部门2018年10月工作计划 |
重点工作主要工作目标 | 具体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1、加强服务意识、改善师生办公、教学环境 | 1.配合总务部完善公租房配套设施建设 | 10月31日 |
| 2.配合总务部确定固定资产仓库及附属用房建设方案 | 10月31日 |
2、进一步完善学院教学条件建设,保障教学工作有序推进 | 3.配合学务部完成众创空间装修方案的确定及招标前准备工作 | 10月31日 |
| 4.完成科技创新中心会议室装修 | 10月15日 |
| 5.配合教务部完成口腔实验室方案优化及二次结构施工 | 10月25日 |
| 6.完成基础医学楼眼视光实训中心前期预留房间的改造施工 | 10月31日 |
3、基建部职能工作 | 7.完成各项基建维修工作 | 10月31日 |
1.学生事务发展部月计划内容不多于15项,教务部月计划内容不多于12项;总务部、人力资源部月计划内容不多于10项;其他部门月计划内容不多于8项。 2.教务部、学生事务发展部周计划内容不多于10项;总务部、人力资源部周计划内容不多于8项;其他部门周计划内容不多于6项。 以上数量要求指具体工作内容条数,超过要求项数的,汇总时统一删除超额工作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