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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基建部设计施工图纸的管理,规范图纸借阅、往来、发放行为,施工图纸遗失,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项目中从事建设活动的施工、监理、设计和管理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基建部设项目的土建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房建工程、机电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等所有工程。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基建部综合科负责施工图纸的接收、发放登记及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第五条图纸的接收、分类、保管 (一)接收设计单位移交的设计图纸,必须建立图纸接收台账,标清图纸种类、册数、分数、时间等信息。相关经手人签字(或盖章)并标明移交日期。接收后妥善保管。 (二)图纸的分类: 1、初步设计图纸。 2、施工图设图纸(注明时间、第几版)。 (三)作废的图纸必须由图纸保管部门收回并注明作废标示,归类保存。 第六条图纸的发放、使用和保管 (一)收发 1、根据审核后实际接收的图纸分数,及时转发监理单位(总监办)、总承包办单位,新乡医学院三全基建部各主要部门:一份发工程部,一份留存。 2、图纸发放必须填写图纸发放记录,接受部门必须确认签字。 (二)使用 1、发放出去的图纸由接收单位或部门负责图纸的保管、使用。 2、当前新版本图纸时,根据要求原先下发的旧图纸应收回。 3、设计图纸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问题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报和澄清。 4、接收单位有权拒接使用无效图纸。 5、各单位、部门和个人应爱惜图纸,禁止乱写、乱画、折角、撕页。 (三)保管 1、基建部各部门使用的图纸原件应妥善保管。 2、内部使用的图纸复印件要保持整洁。 3、收回作废的图纸要由图纸保管部门标明作废日期,注明作废标示。 (四)图纸的更改与作废 1、更改的图纸,经审核为有效图纸后方可发送。 2、只须在原图纸上更改的,必须标明更改日期和更改人。 3、凡需更改的图纸必须先收回作废,若作废后仍发现原图纸在流通使用,则在考核中予以扣分或其他相应处罚。 (五)本制度自2013年12月31日正式执行 附件: 1、图纸资料移交记录表 2、图纸发放记录 3、图纸借阅登记记录 |